【作者简介】李利安,西北大学佛教研究所所长、教授
一、世俗学说对生命的看法
生命是人类自古以来就在不断思考的一大奥秘,至今依然谜团重重。而生命又如此重要,不能不让我们以高度的好奇之心继续推进生命的探索之旅。
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一书中对生命的定义是我们大陆曾经最流行的一种定义。他说道,生命是蛋白质的存在方式,这个存在方式的基本因素在于和它周围的外部自然界的不断地新陈代谢,而且这种新陈代谢一旦停止,生命就随之停止,结果便是蛋白质的分解。这属于自然科学的解释,我们每个人的生命每时每刻都在这样的状态下存在,生命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最重要的特点由此凸显出来了。
20世纪80年代的时候,前苏联哲学界最有代表性的生命定义开始在中国流行。它是这样说的:生命是物质运动的最高级自然形态。科学家告诉我们,这个宇宙已经存在很多年了,地球形成之后,慢慢有了最低级的生物、最低级的动物,动物不断地发展和进化,才出现了人。所以人就是一种最高级的生物。今天所说的生物是生命性的物质,它具有各种水平的开放系统的自我更新、自我调节、自我产生的特点,这些开放系统的物质基础是蛋白质、核酸和有机磷化合物。苏联学者和恩格斯的定义很接相似,无非是更进一步的细化了。
西方学术界对生命的定义非常多,总结起来有三种比较流行的观点:第一,把生命定义为一组具有松散联系的属性,缺少一种联系这种生命就不存在了。第二,把生命定义为一些属性的特定的集合。第三,把生命定义为一种代谢的作用。视角稍有不同,对生命的把握也有所区别。中国学者任晓明先生在《南开学报》发表了一篇名为《生命本质辨析》的文章,他认为,生命是自复制、自适应、自组织的开放信息系统,它具有进化和对环境做出反应,并不断自我更新的属性。
我们都是生命体,我们有资格有权力对这个定义进行审视,在审视中来体会其中的意涵。生命是自复制、自适应、自组织的开放信息系统,它具有通过进化对环境做出反应,不断自我更新的属性,这些语言都是比较学术化的。实际上,通过学术化语言的描述,我们可以感觉到任先生对于生命存在的特性有着深刻的感悟。
不过,这些定义都不是太圆满的。因为这些定义都是把生命看作生物的存在状态,而生物的存在是基于生物所具有的活动能力。这种生物性生命的最大特点在于他的可贵性,而这种可贵性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个特点是生命的短暂性。人类历史上有很多人试图长生不老,有很多皇帝因为生命的短暂而发出感慨,秦始皇、唐太宗等一些非常有名的人物当年都在追求长生不老,可是都很难实现,生老病死,生命的无常与短暂既是生命的无奈,也是生物性生命非常重要的特点。人的生命在世界上的存活时间是有限的,随时都存在着被毁灭的可能,瞬间的灾难就可能导致生命的消亡。所以,人应当珍惜这短暂的生命存在,思考如何在这短暂的生命中活出人生的意义,在维护生命尊严的同时实现生命的价值,追求生命的社会意义和精神意义,保持高级而持久的生命存在。
第二个特点是生命的不可重复性。生物性生命之所以可贵,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不可复制性。当然,有人可能说现在有所变化了,出现了一个克隆技术,人在克隆之后不知道是什么样子,因为人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信息聚合体,复制之后的生命是不是还有原来的智慧、经验、社会关系,这恐怕不可能了。
第三个特点是生命的脆弱性。人类学和文化人类学的考察都证明人的很多器官的外在功能在进化过程中以大脑的发育为代价而丧失了。有位的民间哲学家提出一种名叫“递弱代偿”的理论,认为一切事务,尤其是人类,都在不断地走向衰弱,补偿这种衰弱的则是该事物在其他方面特性的逐渐出现,如人的智慧和科技能力的不断提升。总之,人的自然生存能力随着人的智慧的提升而比其他动物来得更加脆弱,已成为不争的事实,也就是说,人的生物性生命是非常脆弱的。
第四个特点是生命的不可替代性。每个人都是自己,而不是他人,所以是不可替代的。中国古代如果一个人被判死刑,想找其他的生命来替代,某些时候是可以的,但即便是这样也只是不同生命个体的替代,不是同一生物性生命本身的替代。不可替代性与前面一些传统的生命定义是相吻合的。
生物性生命的四大特点既说明了生命的可贵,也说明了生命的无奈。这正是千百年来无数人珍惜生命又恐惧死亡的原因。我们如果只看到生命的生物性,而忽视生命的其他更加可贵、更加真实、更加持久、更加深沉的属性,就只能永远沉陷在生命的无奈和哀叹之中。
二、我对生命构成及其特性的一些想法
在世界万物之中,生命应该是最富有活力、最富有魅力、最不可思议的一种存在。周围的山林树木、飞鸟虫鱼,都是鲜活的生命,这是众生的生命。对于人类的生命来讲,这种活力和魅力不但来自于生命的自然属性,也来自生命的文化属性。前面有关生命的定义都是在讲生命的自然属性,其实,人之所以为人,其生命的真正活力更多地来自其文化属性,这是人之所以区别于其他动物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志。所以人们对生命文化属性的认识,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生命观。作为世界观的重要组成部分,生命观主要传递对生命本质的看法和对生命价值的评判。
历史上对于生命本质和价值的看法非常多,我认为人的生命的构成有四大要素:一是生物性要素,二是社会性要素,三是精神性要素,四是灵魂性要素。所以,所谓生命就是生物性生命、社会性生命、精神性生命和灵魂性生命的统一体。
前面关于生命的定义都只是针对生物性生命的,生物性生命是人的生命的一个本能性存在方式,而且是人的一切存在的物质载体,是一切高级生命存在的基本前提。但人不仅仅是一种肉身的存在,也不是一个人生活在与世隔绝的孤岛上,总是处在一定的社会关系当中,总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角色,总要担负一定的社会责任,总要实现一定的社会价值。大家各有角色,各司其职。这就是人的社会性,每个人无时无刻不处在这种关系当中,人生命价值、生命状态都可以由此得以彰显,这不是生物生命所拥有的属性,而是每一个人固有的一种社会性存在。如果说生物性生命有优劣之分,那么社会性生命则是有价值判断意义上的高低之分。事实上,社会性生命是以社会角色、社会责任以及所完成的角色和所完成责任的程度为标准进行判断的。
人的生命之所以区别于动物的生命,除了人的社会性之外,还在于人能够主动地观察自己的生命,看待自己的生活,评判自己的社会角色,确定一生的使命,并依此而过着有价值、有意义的生活。于是,人的生命又有了更高的存在形态,这就是精神性生命。所谓精神性生命,是一种超越了生物性生命和社会性生命的生命存在形态,是人内心世界的活动与境界,是人对生命意义或生命价值的叩问、领悟和体验。有了精神性生命,人的自然生命和社会生命就有了道德的升华和价值的取向,从而作为完整意义上的人,散发出理性的意蕴和诗性的光辉。如果没有精神性生命,我们的存在状态可能就类似植物人了。有了精神性生命,我们的生活变得非常有价值。未来往何处发展,有什么样的追求,这一系列的问题包括道德方面的、意义方面的、终极关怀方面的,都有了明晰的取向。这就是说,精神性生命在成就内在品格与精神境界的基础上,突破生物性生命与社会性生命的局限与无奈,提升和延续了个体的生命。无论生物性生命和社会性生命是什么样的状态,你的精神性生命有可能是非常高远的。比起那些帅气的、健康的、社会地位非常高的人,你在精神领域有可能比他们更加健康,更加高贵。儒家学说给大家传递的是浩然正气,那种品格的高贵是学也学不到的,那就是高贵的精神性生命。为什么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有的人活着,实际上已经死了,这当然不是从生物性生命上来看的,而是从精神性生命和社会性生命来说的。
我认为,人还有一种生命的存在方式和存在状态,一种比较奇妙的、更加隐蔽的、也更加持久的存在。这种存在虽然隐蔽而模糊,但它具有超越性。那么这种存在到底是什么东西呢?我觉得是一种灵性的生命。人类生命中最富有魅力的部分正是这种灵性的生命。
所谓灵性生命就是人类生命中最具有根本性、独立性、恒久性、超越性、隐秘性的构成部分。灵性生命深藏于生物性生命之中但又不受其支配,灵性生命存在于生物体内,并寓于社会性和精神性之中,又可以超脱于它们之外而独立存在。它既具有先天的独立性与自在性,又具有后天的依附性与变异性。人在还没有生下来的时候,这个东西就在等着他,所以是先天的独立性和自在性。科学认为人的所有附属的特性都是在肉体出生后不久才产生的,恐怕还有一个东西,是先于生命之前就已经有独立性了,而且是自在的。所谓自在的就是并不受肉体的支配。它又具有后天的依附性和变异性,所谓依附性一般情况下就是指依附在肉体上,而且是可以变异的,不能说这个东西永远处于一个状态。假使原来是比较灰暗的,经过你的智慧的陶冶,有可能使你灵魂不断升华,变得更加灿烂,更加持久,更加富有意义。灵性生命总是在隐蔽状态下维系其同生物性生命、社会性生命和精神性生命之间若即若离的关系,在看似依附的状态中,保持自己的独立与长存。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甚至无法感知、无法判断的生命成份正是人类生命存在的根本、人类生命状态的依据和人类生命变迁的轴心。灵性生命有下面几个特点:一是根本性,二是独立性,三是恒久性,四是超理性,五是隐蔽性。
灵性生命的根本性体现在它是其他三种生命的终极支撑和最后归宿。生物性生命是我们的肉体,社会性生命是我们的社会角色和社会的存在,精神性生命是我们的喜怒哀乐、精神品质和精神状态。这些最终都靠灵性生命来支撑,最终都要到灵性生命当中去。
灵性生命的独立性体现在它可以超越前三种生命的现存范畴,而在生命的长河中显示其不受另外三种生命支配的自在性。也就是说它可以超越人的肉体、人的社会地位、人的喜怒哀乐而独自存在。这就是它的独立性。而其他的生命要想独立出来很难,特别是生物性的肉体,处于最脆弱的层面。
灵性生命的恒久性体现在它不但可以突破生物性生命的时间局限,而且可以跨越社会性生命在生物性生命终结后的有限延续,并超过精神性生命的升华境界与时间扩展,成为推动并贯穿生命长河的永恒动力。
灵性生命的第四个特点是超理性,体现在它的存在与作用不能为理性认识所把握。科学总是在理性层面存在,并在理性层面发挥作用,尽管有时也有灵性的启发,但是科学的运行基本上都是在理性层面的,科学的存在总是理性形态的存在,超理性之外无法展开。同时,我们也应该知道,科学并不是能够在所有的领域里发挥其作用的,所以科学有时候被我们迷信化了,若不能正确地看待科学,科学也可能成为一种迷信。
灵性生命的第五个特点是隐秘性,体现在既不同于生物性生命的有形性,也不同于社会性生命的精神性,还不同于与社会性生命直接互动的精神性生命的清晰可辨性。有时候我们感觉不到它的存在,有时候又分明感觉到它的作用,是若隐若现的一种存在。因为我们每一个人都在这样的状态当中活着,并在这样的状态当中延续、更替、提升我们的社会。正是因为这种隐秘性,灵性要素始终被许多人排斥在人类的生命体系之外。否定灵性生命的人,他们所认识的生命即使不是躯壳性的生物性生命,那也是缺乏内在主宰和恒久维系的一种飘零性的生命。如果否定了灵性生命的存在,你所说的生物即使不是纯粹的物质性的生命,那也是没有根本的、无家可归的生命。如果没有灵性存在,生命的神圣性和生命的超越性也都没有存在的依据了。
以上四种生命我把它划分为两类:一种是有形的生命,就是生物性生命和社会性生命。从生物性生命来说,你长得什么样子一目了然,是看得见、摸得着的。社会性生命也是如此,比如你是哪个车间主任、是哪个部门的官员、你是负责这栋楼的卫生的,总之,每个人都有独特的社会的责任和社会的承担。所以这个物质性生命和社会性生命是可视的,是有形的。在有形的生命当中,生物性生命是建立在体质基础上的生物现象,而社会性生命是建立在体制基础上的社会现象。
第二种是无形的生命,无形的生命就是精神性生命和灵魂性生命。精神性生命是后天产生并与生物性生命和社会性生命彼此互动的精神现象,是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由此形成的思想、品德、人格、尊严等要素构成的观念体系,也就是人的精神境界。灵性生命是隐含在三种生命之内的生命现象,隐含在肉体当中,隐含在社会性当中,隐含在精神当中,尽管它是无形的,却是最重要的,也是终极的。它是前三种生命的根本,是人类生命实现从此岸到彼岸这个终极超越的唯一桥梁。
三、佛教的生命观
下面我们从佛教的观点来看生命的特性,特别是从《心经》来看生命所具有的几个特点。
第一个特点是生命的精神性。《心经》里面第一句话是 “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这里面“受想行识,亦复如是”,也就是受不异空、空不异受,受即是空,空即是受,其他的想、行、识也完全可以套用“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这个模式。最后告诉我是“照见五蕴皆空”。个体的存在是由五蕴构成的,五蕴里面分“色、受、想、行、识”这五大类的。五大类分成两大类,一个是色,一个是心。可见,我们的生命是由色心二法构成的。《心经》里面所说的那个色,就是物质性的东西。所谓“色”有不同的解释,比较流行的一种解释就是“地、水、火、风”四大,都属于物质性的因素。所谓的“地”表现在人体里面就是骨骼和肉体;“水”是指身体里面都有水分;“火”,就是身体的温度;“风”,是指人的呼吸,上下要通气。这都属于物质性的要素。“受、想、行、识”四大要素都归于心法,都属于精神性的要素。
可见,从《心经》来看,生命是由“色心”二法构成的,而且这个色心二法里头,色法占有一分,心法占有四分。这就告诉我们,五分之四的生命都是精神的。因此,从佛教文化来看,生命的第一个特点就是精神性。好比说植物人,按我们佛法定义,植物人的精神已经丧失了,严格来说在生命的构成当中已经残缺不全了。生物学意义的界定可能认为,他还是活着的,还有生命的。因为生物学意义上的定义,就是我们传统的定义,所谓的蛋白质合成,新陈代谢的存在。因为蛋白质没有分解,它的新陈代谢依然存在,当然他还是生命的存在了,这是科学意义上的。但是按我们佛教来看,生命已经残缺不全了,甚至可以说,生命的五分之四已经消失了。他的社会性生命也消失了,或者是社会性生命的诸多要素已经大部分消失了,因为他无法承担社会角色,因而社会性生命也是残缺不全的。所以总体上来讲,植物人的生命已经残缺不全。
总而言之,从《心经》看生命,第一个特点是色心二法的二元结构论,给我们的启示就是精神性的生命一定要受到关注,它在生命的构成中占五分之四的比重,是生命存在一个很重要的标志。
第二个特点就是生命的和合性。也就是说,生命是众缘和合的。这一点从《心经》里“照见五蕴皆空”这句话就可以看出。佛法首先关注的是生命的个体。生命个体也就是众生。众生就是众因缘和合而成。《心经》中说众生是由五蕴构成的。五蕴就是五类生命构成的要素,每一类还可以细分为其他各种细小的因素。可见生命是具有和合性的,不是单一因素构成的。我们平时说的修身修心,就是注意到了生命的物质性和精神性。我们平时身体不适时所说的四大不调,就是注意到色蕴里面的各种要素在和合性方面发生了偏差。人的生命既然是众因缘和合而成,那么就需要注意各种不同要素之间的和谐相处,他们之间既相克又相合,成为一个动态的矛盾运动体。只有充分意识到生命的和合性,并观照生命的和合性,适应并保护这种和合性,生命才能更加具有活力,生命的意义才能更加完整。现实人生中那些或者只注重物质享受的现象,其实就是只注重生命中的物质性要素。现实人生中那些忽视身体各种不同需求的现象,其实就是忽视四大的相辅相成。这都是背离生命和合性的表现。总之,五蕴构成生命体的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众缘和合,生命不是单一要素构成的,是众多因素构成的,我们要重视各种要素。
第三个要点就是生命的非实性,或者叫虚幻性。《心经》里面说,观音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能够照见五蕴皆空,也就是通过佛教的般若智慧,可以看透生命的本质是五蕴和合的非实之物。佛教认为,五蕴和合而成的聚合体是一个空幻的东西,没有长久存在的可能,因为五蕴当中没有一个独立长存的主体能使得五蕴永远像现在这样聚集在一起,这是不可能的。比如,一个人婴儿时期的五蕴构成和青年时期的五蕴构成是不一样的;青年时期的五蕴构成和成年是不一样的;成年的五蕴构成和老年的又是不一样的。人只能是被动地适应五蕴和合关系的变化。因为五蕴之中没有一个主体来使五蕴永远按照某种特定的状态集合在一起,这也就是为什么人总是会走向衰老,总是会得病,总是会有喜怒哀乐的根本原因。世间任何生物,总有五蕴离散的时候,五蕴一旦彻底离散,这个生命也就结束了。道家想追求长生不老,追求五蕴聚合在一起永不分离,事实证明那是不可能的。佛教认为,任何事物,包括生命现象,没有一个主体可以使五蕴永远聚合在一起,所以它是空幻的,是无常的,是变化的。无常就是苦,生命的短暂性和生命的无奈就是从这个特点生发出来的。导致这一必然悲剧的根本原因就是生命的非实性和虚幻性。所谓非实,就是五蕴是聚合在一起的;所谓空幻,就是五蕴的和合关系中没有一个主宰能永远地把五蕴聚合在一起。我们如果认识不到生命的这种非实性、虚幻性,我们就很可能执着于这个生命外表的物质状态,为物所累,为命所牵,为假丧真,而无法实现生命的精神性超越,乃至于灵性的终极超越。
第四个特点是生命的污染性。佛教认为,众生之所以流转六道,受苦受难,就是因为众生为“贪、嗔、痴”三毒所逼。而三毒其实就是对生命本来所具有的清净本性的污染。从《心经》里面可以看到,众生的生命里有那种恐怖,最后我们不颠倒了就没有恐怖了。为什么会有恐怖的时候?是因为三毒逼迫造成的,你的生命是有污染性的。有个科学家,说当你在贪心很重的时候,生气忧郁的时候,是紧张惶恐的时候,用什么仪器对你进行拍摄,拍出来的东西都是黑色的;而当你非常愉悦轻松的时候,体质状态和精神状态非常美的时候,拍出来的东西是非常清亮的。不知道这是伪科学还是真科学,但是他传递的这个信息,我是认可的。这就是说生命是有品质的,换句话说就是生命是有污染性的。芸芸众生在没有解脱之前的生命存在状态,其最大的特点,按照佛教的观点来说,就是污染性。每个人都很无奈,每个人都会烦恼,我们没有解脱,我们不得自在,这是污染性造成的。污染性说到底就是“贪、嗔、痴”三毒。不该得到的使劲要去追求;不该发脾气的时候,却发脾气;该看开的就是看不开,该放下的就是放不下。心猿意马,奔腾不息,神魂颠倒,心神不宁,灵魂失去了故乡,心神处于颠沛流离状态,为外境所奴役,生命沉重不堪。这就是污染。所以说,三毒逼迫是生命一个非常重要的特征。总之,我们的生命存在状态,我们的生命品质,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这是生命的第四个特点。
第五个特点就是流转性,或者叫周期性。《心经》里所提到的生老病死,其实就是人的生命周期,人的生命流转。尽管《心经》里讲这四个字的时候,是以一种看破的、放下的、轻松的、不执着的态度来讲的,是让我们看开这种流转性,放下这种周期性,从而不为这种流转的无奈而羁绊,但是从俗谛的角度来讲,这反应了生命现象的一大特征,就是生命都有一个生、老、病、死的过程。只要有生,就必然有病有老,就必然有死亡。尽管这种生命现象只是假象,却是我们没有解脱的众生生命存在的一个真相。这种真实的状态需要我们看破,需要我们放下,从而实现生命的超越。这是《心经》里讲生命周期性时的主旨。在佛教看来,世界有成、住、坏、空的过程,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有一个生、住、异、灭的过程。人的生命存在也是一个过程,这就是生老病死。
四、佛教生命观的精神性
1、生命构成的精神性
人工生命研究者称生命为“碳基生命”,因为生命基本上都由碳、氢、氧、氮、磷、硫、钙等物质性元素构成。但佛教对生命本质的认识不是纯粹单一的物质性“碳基生命”,而是认为生命是“色”“心”二法的结合体。所谓“色”即色法,指外在于人的物质世界,就人这一生命存在而言,则指肉体,即生命的物质性层面或可以量化的一面;“心”即心法,是指内在于生命之中的精神性层面。 “色法”与“心法”或者说物质与精神,共同构成了宇宙的实相和生命的存在。在我们的生命中,“色法”与“心法”在各自的侧面发挥着生命的能动作用。但我们大多数人,往往偏执于“色法”去寻找着生命的本根,一如现代的科学生命理论偏于纯粹生理性来探讨生命。物质的“色”身只为生命提供了可能,而精神的“心”法却为“色”身注入了灵魂,从而使生命有了意义和价值。由此,“色心二法”的生命构成论实际上是心法高于色身,在“色心二法”的生命体中,没有了“心”法(精神)支撑的“色”身,生命实际已经消失。古人云“哀莫大于心死”,在某种意义上也是说明生命的“心”法比“色”身更为重要。“色心二法”的生命结构论突出了生命的精神性本质。其心法中的受、想、行、识四要素占生命五要素之四种,可见精神性要素在佛教生命结构中具有很高的地位。正是对生命本质的精神性认识使得佛教非常重视人精神生活的培育和提升。
2、生命苦难的精神性
佛教认为,人生是苦,这是佛教人生观的基本命题。佛教将人的生命状态界定为“苦”,佛教常说“八苦”,即生、老、病、死、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五取蕴,通俗地讲,这概括了人从出生到死所经历的所有烦恼和痛苦。这里的“苦”虽然也包括身体上或者社会中所遇到的苦,但从根本上说,最终都是一种内心的感受。在《大方广佛华严经》卷16中,观音菩萨对前来请教的善财童子说,人类现实生活的担惊受怕共有22种,即:“险道怖”、“热恼怖”、“迷惑怖”、“系缚怖”、“杀害怖”、“王官怖”、“贫穷怖”、“不活怖”、“恶名怖”、“死怖”、“诸病怖”、“懈怠怖”、“黑暗怖”、“迁移怖”、“爱别怖”、“怨会怖”、“逼迫身怖”、“逼迫心怖”、“忧悲愁叹怖”、“所求不得怖”、“大众威德怖”、“流转恶趣怖”[1]。这些“怖”几乎涵盖了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虽然都是源于客观现实的逼迫,但最终的表现则是人类生命的一种精神性存在状态。
【参考文献】
[1]《大方广佛华严经》卷16,《大正藏》第10册,第733页。
[2]《宗门拈古汇集》卷35:《卍续藏经》第66册,第205页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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